保护个人数据

作为数据主体(数据所有者),您可以根据《KVK 法》第 13 条的规定,就该法第 11 条和以下 9 条所列的权利提出请求。 您可以将请求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我公司总部 "Atatürk Plastik OSB Mahallesi 3 Cadde No:5 Menemen / Izmir / TURKEY",或发送至我公司的注册电子邮件(KEP)地址 "[email protected]"。

 
newsletter checked

您可以在此处阅读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说明文本。